壓力管道安裝規范
發布日期:2014-11-07 00:00 來源:http://www.www.donkeycamp.net 點擊:
第1部分:總則
1 范圍
1.1 GB/T 20801《壓力管道規范 工業管道》規定了工業金屬壓力管道設計、、安裝、檢驗和安全防護的基本要求。
1.2 本部分規定了壓力管道的適用范圍和管道分級等基本要求。
1.3 本部分所指工業金屬壓力管道(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包括了工藝裝置、輔助裝置以及界區內公用工程所屬的壓力管道。
1.3.1 本部分適用于《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壓力管道”的設計和建造。該條例規定的“壓力管道”系指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氣體、液化、蒸汽介質或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管道。
1.3.2 本部分也適用于公稱直徑瀕于或等于25mm、最高工作壓力低于0.1MPa或真空、不可燃、無毒、無腐蝕性液體壓力管道的設計和建造。
1.4 本部分不適用范圍如下:
a) 公稱壓力PN420以上的管道;
b) 軍事裝備和核設施的管道;
c) 石油、天然氣、地熱等勘探和采掘裝置的管道;
d) 海上設施和煤礦礦井的管道;
e) 電氣、電訊專用的管道;
f) 移動設備上的壓力管道如鐵道機車、汽車、船舶、航空航天器等;
g) 城鎮市政公用設施管道;
h) 長輸(油氣)管道和油氣田集輸管道;
i) 定型設備如泵、壓縮機各其他輸送或加工液體設備的內部管道以及設備的外接管口;
j) 采暖通風專業的管道;
k) 水電站的專用壓力管道,如引水管、導水渠等;
l) 動力管道。
1.5 本部分不包括的役壓力管道、檢查、檢驗、試驗、維護和修理等方面的要求。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 208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1047-2005 管道元件 DN(公稱尺寸)的定義和選用
GB/T 1048-2005 管道元件 PN(公稱壓力)的定義和選用
GB 5044-1985 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GB/T 20801.2-2006 壓力管道規范 工業管道 第2部分:材料
GB/T 20801.3-2006 壓力管道規范 工業管道 第3部分:設計和計算
GB/T 20801.4-2006 壓力管道規范 工業管道 第4部分:制作與安裝
GB/T 20801.5-2006 壓力管道規范 工業管道 第5部分:檢驗與試驗
GB/T 20801.6-2006 壓力管道規范 工業管道 第6部分:安全防護
GB 50016-200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160-1992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3.1
管道 piping
由管道組成件裝配而成,用于輸送、分配、混合、計量或截止流動。除管道組成件外,管道還包括管道支承件,但不包括支承構筑物,如建筑框架、管架、管廊和底座(管墩或基礎)等。
3.2
公稱壓力(PN) nominal pressure
按GB/T1048的定義,由字母PN和無因次整數數字組成,代表管道組成件的壓力等級。
3.3
公稱直徑(DN)nominal diameter
按GB/T 1047的定義,由字母DN和無因次整數數字組成,代表管道組成件的規格。
3.4
管子 pipe, tube
用以輸送液體或傳遞液體壓力的密封中空連續體。
3.5
管道組成件 piping components
用于連接或裝配成壓力密封的管道系統機械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蘭、墊片、緊固件、閥門、安全保護裝置以及諸如膨脹節、撓性接頭、耐壓軟管、過濾器、管路中的儀表(如孔板)和分離器等。
3.6
管道支承件 pipe-supporting elements
是將管道荷載,包括管道的、輸送液體的重量、由于操作壓力和溫差所贊成的荷載以及、風力、地震、雪載、沖擊和位移應變引起的荷載等傳遞到管架結構上去的元件。它分為固定件(fixtures)和結構附件(structural attachments)兩類。
固定件包括懸掛工固定件,如吊桿、彈簧吊架、斜拉桿、錘、松緊螺栓、支撐桿、鏈條、導軌和固定架,以及承載式固定件,如鞍座、滾柱、托座和滑動支座等。
結構附件是指用焊接、螺栓連接或夾緊方法附裝的管道上的元件,如吊耳、管吊、卡環、管夾、U形夾和夾板等。
3.7
管件 fittings
管道組成件的一個類別,通常包括彎頭、三通、異徑管、管帽、翻邊短節和活接頭等。
3.8
管架 pipe support
是支承管道的構筑物,管道通過支承件將荷重和推力傳遞到管架上。管架由鋼結構或鋼筋混凝土結構的立柱橫梁或框架所構成,獨立固定的基礎上,也可固定的設備上或墻上。按類型分有:獨柱式、雙柱式和懸臂式等。
3.9
管廊 pipe rack
是指大型裝置管道修路敷設的主要場所,它由鋼結構或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橫梁以及桁架所構成。按類型可劃分為單層或多層,可通行的或不可通行的等。
3.10
有毒介質 toxic medium
系指按GB 5044定義的極度、高度和中度危害介質的總稱。
3.11
可燃、易爆介質 combustible medium or flammable medium
系指按GB 50160和GB 50016定義的甲、乙類以及工作溫度高于閃點的流體的總稱。
4 壓力管道分級
壓力管道按其危害程度和安全等級劃分為GC1、GC2、GC3三級。
4.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壓力管道應劃分為GC1級:
4.1.1 輸送下列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
a) 極度危害介質;
b) 高度危害氣體介質;
c) 工作溫度高于標準沸點的高度危害液體介質。
4.1.2 輸送下列可燃、易爆介質且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4.0MPa的壓力管道:
a) 甲、乙類可燃氣體;
b) 液化烴;
c) 甲B類可燃液體。
4.1.3 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10.0MPa的壓力管道和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4.0MPa且設計溫度大于或等于400℃的壓力管道。
4.2 符合下列條件的壓力管道劃分為GC2級:
除4.3條規定的GC3級管道外,介質毒性程度、火災危險性(可燃性)、設計壓力和設計溫度低于4.1條規定(GC1級)的壓力管道。
4.3 符合下列條件的壓力管道應劃分為GC3級:
輸送、非可燃流體介質,設計壓力瀕于或等于1.0MPa且設計溫度大于-20℃但不大于185℃的壓力管道。
4.4 當輸送毒性或可燃性不同的混合介質時,應按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由業主或設計者確定壓力管道等級。
5 基本要求
5.1 壓力管道的建造材料應符合GB/T 20801.2-2006的規定。
5.2 壓力管道的設計和計算應符合GB/T 0801.3-2006的規定。
5.3 壓力管道的制作與安裝應符合GB/T 0801.4-2006的規定。
5.4 壓力管道的檢驗與試驗應符合GB/T 20801.5-2006的規定。
5.5 壓力管道的安全防護應符合GB/T 20801.6-2006的規定